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6-01-26 08:30:57 點閱:168
旨揭要點摘述如下:
1.依教育階段、組織層級、學校規模及個人工作負擔繁重情形,就工作表現優良者,分三級發給獎金。
2.發給數額為:每人新臺幣二千元、一千五百元、一千元/月。
3.每學期辦理一次,應主管機關所定期限內發給。
餘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