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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期間,國中服務學習時數及積分取得之因應措施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訓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0-04-14 16:20:59 點閱: 373 (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4月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39067號函辦理。
二、本縣109年積分採計至109年4月24日(五)止,服務學習時數須於截止日前完成方可採計。
三、本縣服務學習積分可藉由擔任班級、社團及學校幹部或學校認定服務表現績優取得,請各校留意學生服務學習積分採計狀況,並提供必要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