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竹塘國中通勤學生公車搭乘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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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校長
張貼日期: 2025-09-05 16: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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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竹塘國中通勤學生公車搭乘說明
感謝各位家長對竹塘國中的支持,竹塘國中是鄉下的偏遠學校,學校容量與公共運輸運量原本就有限,這幾年也多次說明跨區就讀學生與家長均須考量交通往返接送問題。這幾年因為學生數成長造成學校基於安全協調員林客運增開加班車,員客因受限司機不足無法再增開加班車。有關公車的問題回答如下:
- 因有家長強烈反映公車超載,原本員客總公司有意停開所有加班車,僅留原本正班車運送,因影響甚鉅,基於安全考量經9/5學校與員林客運緊急商議,目前達成每輛公車僅搭乘55人為上限,維持原本上學3班車加放學4班車的安排。故目前客運運能為上學165人放學220人。因國中屬學區制並非高中職無學區限制,故學校無權也無義務雇用交通車載運居住非學區的學生。因此學校才會協助協調員林客運6707二林-員林線公車增開區間加班車(二林-竹塘國中)提供學生搭乘(非雇用專車),目前上學1輛次正班車(6:50)+2輛次加班車(7:00與7:10)與放學1輛次正班車(16:50)+3輛次加班車(配合放學時間),已是學校盡最大努力與客運業者協商結果,無法滿足運量,深感抱歉學校同仁們已盡最大努力。
有關客運超載問題,學校也很重視,之前即查閱相關法令:交通部路政司69.03.06.路臺監字第01683號函
要 旨:普通汽車客運載運乘客其超載重量如何計算一案
本 文:
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七十八條第一款「載運乘客不得超過核 定之人數,但普通汽車客運業載運乘客未超過核定載重者,不在此限。」對於乘客重量之計算,以國人一般體重衡量,按每人平均五五公斤計算,較為合適,載客總重量如未超過該車核定載重噸位時,當不構成違規。
二、查普通汽車客運業車輛載客人數超過核定人數,多係在被動不得 已之情形下發生,且此項大眾運輸工具核定載客數量,因沿途上下乘客不可能每站清點人數,更無法阻止中途站乘客上車,為兼顧事實,乃於修改交通安全規則時增加「未超過核定載重量者不在此限」之規定,以資補救,本案基於上項分析推算,如尚未超過核定載重時,應免處罰。
以上為交通部解釋函,之前有家長使用學生交通專車法條詢問,也有說明客運公車以載重計算,雇用學生專車以座位數計算,兩者依循法令不同,再次說明。
以55人計算是員客二林站公車最小載重量形式車輛為3.1公噸換算後尖峰時間運量可搭乘56.36人扣除司機1人乘客以55人計算。
- 有關專車雇用,20多年前開始有二林學生越區到竹塘就讀時,曾有家長自行合作雇用遊覽車(定點搭乘)與中巴(到家附近)載送學生,當時僱用遊覽車載送學生通學來回學生每位車資1500元。目前正班車費用單趟學生19元來回38元,加班車單趟29元來回58元。也因為公車票價較低,許多學生家長因為經濟考量轉乘公車,遊覽車最早停開,中巴在7年前也因乘坐人數過少停開,當年中巴學生每月2200-2500元。學校因學區制無法越區服務雇用專車服務,如果家長無法自行接送,又覺得客運過於壅擠,可以考慮共乘或合作雇用車輛載送,更符合個別需求。很抱歉有關學校雇用交通車跨區載送的要求實難照辦。
- 竹中團隊每年開學均花費很多時間宣導交通安全與規劃每輛客運搭乘人數盡量不超載,但學生搭乘人數每天都會變動,加上無第八節原本規劃搭16:50班次學生可能換乘其他3輛,就有可能過擠,我們也希望可以自行接送的家長自行接送還可以在車上有親子時間,有助親子溝通。
- 今天學校也緊急召開交通安全委員會通過竹塘國中搭乘公車分流注意事項,今日搭乘公車同學會帶回相關辦法說明申請書,預計9/8星期一回收以利排定公車搭乘學生班別與搭乘順位。周一(9/8)未繳交視為不申請搭乘,歡迎家長與學生討論是否分流降低公車運能壓力,如家長同學自願接送或共乘分流學校也將給予協助公車分流同學嘉獎乙次的獎勵。
最後再次回到學生上下學交通,學校是實施交通安全教育與宣導,學生上下學方式與載送還是各位家長監護人的責任。目前公車運量已是學校同仁盡到最大努力的協調,無法達到滿意還請見諒。以上幾點說明,如還有疑問歡迎上班時間到校或電話詢問溝通,再次感謝各位家長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