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公教員工因公傷病住院醫療補助補充規定,自113年11月22日起生效案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4-12-23 09:15:38 點閱: 336 (另開新視窗)


案內補充規定簡述如下:

  1. 對象:公教員工因公傷病退休或離職後,就同一傷病請領住院或門診繼續醫療自付費用者 。
  2. 請領住院醫療補助之必要條件:「因公傷病」、「住院」及「健保不給付並經醫師指定所必須之醫療費用」。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