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修正「多元學習表現積分採計操作方式」部分規定,名稱並修正為「彰化區免試入學多元學習表現積分採計操作方式」 依據113年3月28日彰化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推動工作小組第44次會議決議辦理。 旨案有關體適能修正部分自113年8月1日生效,倘學生同時持有新舊制體適能檢測成績,仍依規定擇優採計。餘修正部分自即日生效。 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