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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菸酒法令宣導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生教組長

張貼日期: 2023-10-17 16:41:54 點閱: 394 (另開新視窗)


「旅客自國外或機場免稅商店購買之菸酒品,只能自用或饋贈,不得販賣,違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彰化縣政府財政處菸酒管理 Youtube 連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vorttYO2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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