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規定申請留職停薪,其「先行共同生活」之證明文件補充規範

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

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2-03-31 10:02:57  點閱:122


1.銓敘部106年11月15日部銓四字第1064282778號函略以,依勞動部106年10月24日勞動條4字第1060131984號函,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第3項所稱「先行共同生活」之證明文件,除法院對受僱者聲請收養認可之裁定(含記載於聲請書或筆錄者)外,如因收出養媒合、近親或繼親收養,已與收養人共同生活,致法院未再特別准其先行共同生活者,得以出具法院之公函文書(如家事法庭通知)或村、里長之證明,依個案事實認定受僱者與被收養人已共同生活。公務人員依留職停薪辦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規定申請留職停薪,其「先行共同生活」之定義範圍及證明文件,請依上開規定辦理,又如係提出村、里長之證明者,須足堪認定當事人確有收養之意願。

2.銓敘部審酌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之實務執行現況,故「先行共同生活」之證明文件,除仍得依前開該部106年11月15日函辦理外,下列文件亦得作為「先行共同生活」之證明文件:
(一)合法收出養媒合服務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如試養契約書):上開合法收出養媒合服務單位,請至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官網收出養媒合服務專區之「合法收出養媒合服務名單」查詢。
(二)向法院提出家事聲請狀(聲請認可收養)之證明文件,並輔以其與被收養人同住一地址之證明(如戶口名簿)。
 

近月內熱門公告
  • 2025-05-23 1923
      【新生資訊】114學年度本校新生錄取名單
  • 2025-05-16 116
      【高中職簡章】修正「114學年度彰化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簡章...
  • 2025-05-07 105
      賀~114年度彰化縣竹塘國中國語文分區初賽成績公告
  • 2025-05-08 91
      賀!本校同學榮獲竹塘鄉公所優秀運動員獎勵金
  • 2025-05-05 77
      賀!本校參加113學年度彰化縣教育盃劍道錦標賽榮獲佳績
  • 2025-05-05 75
      賀!本校參加113學年度彰化縣教育盃獨輪車錦標賽表現優異
  • 2025-05-06 66
      【教師研習】縣府辦理「114年度校園資通安全通識教育研習」,請...
  • 2025-05-16 65
      彰化女中「114學年度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入班鑑定安置計畫」及...
  • 2025-05-28 65
      【公告】本校114學年度教科書選用版本
  • 2025-05-14 54
      【學藝競賽】本校113學年度第二學期音樂比賽出場順序公告
  • 2025-05-16 54
      【教師研習】轉知有關113學年度第2學期「美感智能閱讀計畫─安妮...
  • 2025-05-20 54
      【教師研習】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114年度iPad教學創意融合課...
  • 2025-05-20 52
      【競賽活動】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2025年iPad學習成果創意挑...
  • 2025-05-21 39
      【學習資源】轉知「全民英檢」中級聽讀/一日考開放報名中,免費...
  • 2025-05-16 38
      114.05.23(五)下午1:20~2:50竹塘國中升學博覽會
  • 2025-05-28 38
      【競賽成績】竹塘國中113學年度第二學期 音樂比賽 成績公告
  • 2025-05-08 37
      【教育參訪】轉知本縣113學年度國際教育社群-嘉義市國際教育縣外...
  • 2025-05-08 37
      【教師研習】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與Google合作辦理 「114年Google認...
  • 2025-05-13 37
      轉知教育部體育署辦理「114年度國民體適能指導員檢定 考試簡章」...
  • 2025-05-16 37
      【教材資源】轉知客家委員會「來上客」網站之說明會,及參與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