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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110.6.15~7.2防疫在家學習期間(第三次)幸福餐券及暑假幸福餐券之注意事項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衛生組長

張貼日期: 2021-06-11 15:11:21 點閱: 392 (另開新視窗)


1、領取對象:已申請暑假幸福餐券的國一及國二學生。

2、使用時間:防疫在家學習期間(第三次)幸福餐券為110.6.15到7.2,包含假日,共計18天;暑假幸福餐券為110.7.3到8.29,包含假日,共計58天。

3、領取餐券時間:110.6.15(二)上午8:00起到學務處找衛生組。

4、餐券使用地點:防疫在家學習期間(第三次)幸福餐券為竹塘鄉7-11新竹塘門市和二林鎮的源益門市(彰化縣二林鎮斗苑路4段720號);暑假幸福餐券為彰化縣內之OK超商(60元)、台灣楓康超市(60元)、全家便利商店(57元)、統一超商(57元)及萊爾富便利商店(55元)。

5、注意事項如下:

(1)自負保管之責,遺失無法補發

(2)請逐張於餐券簽名後再至門市換取餐點。

6、如有疑問請電洽8972034轉14找衛生組。